一、鑑定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或四年級學生,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者。
(二)報名日期:學生資料經學校特推會審查會,於 110 年 3 月 5 日(星期五)前,由學校統一報名向本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(興中國小內)報名。
(三)初選測驗時間: 110 年 3 月 14 日(星期日)。
(四)複選測驗時間: 110 年 3 月 28 日(星期日)。
二、請協助告知符合資優申請資格之學生及家長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食人一口,報人一斗。
禮尚往來;
受人恩惠要加倍奉還。
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.
誠實是上上之策。
(越南語)
Vui quá!
好開心!